在科目一的交通規則中,通常的原則是“轉彎讓直行”。這意味著在道路行駛中,向左(右)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。因為直行車速度較快,車流較大,轉彎車速度慢車流相對較小,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路途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。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況,比如在紅綠燈和直行、轉彎等諸多因素交匯的時候,信號燈是優先考慮項,一旦發生事故,就不會適用轉彎讓直行原則,而是使用紅燈讓行原則,判定直行闖紅燈的全責。還有現場交警的指揮也是需要優先遵守的。 不同方向來車要駛入同一路口時,直行車輛是正常行駛,要優先通行,所以轉彎的車輛要讓直行的車輛先行。左轉彎車輛行駛軌跡長,如果左轉彎不先行,就要滯留較長時間,容易造成擁堵,所以右轉車輛要讓左轉車輛先行。都是直行車輛時,左方駕駛人能更好的觀察到交通情況,因此要禮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。 此外,在環島內行駛時,讓已在環島內的車輛先行;特殊車輛優先,即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,其他車輛應避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