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訓三副的科目包括: 1. 理論科目:航海學、船舶操縱與避碰、船舶管理、船舶結構與貨運、航海英語。但沿海航區的三副免除英語理論的考試,持有非運輸船適任證書者,申請取消非運輸船限制者應加考
《船舶結構與貨運》
。 2. 評估項目: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/電子海圖系統、航線設計、雷達操作與應用、船舶操縱、避碰與駕駛臺資源管理、貨物積載與系固、航海儀器的使用、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。表中標注“☆”的為申請 500 總噸及以上船員對應職務和申考形式對應的評估項目;持有非運輸船適任證書者,申請取消非運輸船限制時應加考
《貨物積載與系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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