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人物描寫手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 1. 正面描寫(直接描寫): - 肖像描寫:對人物的容貌、神情、姿態、風度和服飾等進行描寫。 - 語言描寫:包括對話和獨白,個性化的對話能顯示人物不同性格。 - 動作描寫:對人物富有性格特征的動作進行生動、具體的描繪和刻畫,人的行為動作是人物思想感情的外在顯現和性格的具體展露。 - 心理描寫:直接表現人物思想和內在情感,如矛盾、焦慮、喜悅等,能表現人物思想品質,刻畫人物性格,推動情節發展。 - 細節描寫:對文學作品中的人物、環境或事件的局部、特征、細微事實進行具體、深入的描寫,如場景細節、服飾細節、動作細節、心理細節、語言細節等,能更細膩地展示人物的某一特征。 2. 側面描寫(間接描寫):從側面烘托人物形象,通過對周圍人物或環境的描繪來表現所要描寫的對象,使其鮮明突出。主要手法有渲染、烘托、襯托等,方式包括借助次要人物陪襯烘托、借助物象陪襯烘托、借助環境陪襯烘托。 小說結構技巧方面,人物是小說表達主題的主體,好的人物表現需要通過對話、動作、內心等方面的文字描寫。對話要有“自我(自我意識)”“情緒(表達于外的感覺)”“對他(一定有個主題)”,動作要多元化且體現人物的情緒與個性,內心描寫包括感情描述和內心獨白,作者要將自己立于人物立場闡述其內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