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認為是不講理的人通常具有以下特點:自我中心,只關注自己的需求和利益,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和需求;缺乏同理心,無法理解別人的立場和情感,缺乏對他人的關心和體貼;控制欲強,喜歡掌控局面,對別人的行為和決策進行過度干預和控制;不尊重他人,對別人的意見和建議持忽視或輕視的態度,甚至對別人進行攻擊和侮辱;難以妥協,堅持自己的觀點和立場,不愿意做出任何妥協或讓步。需要注意的是,每個人的行為和性格都是復雜的,以上特點并不是絕對的,也不能簡單地將某個人定義為“不講理”。此外,有時候人們的行為可能是由于情緒、壓力或其他因素導致的,并不代表他們的本質性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