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雜病論序》
的原文如下:夫病有所始,有所終,有所生,有所死,始之者謂之本病,終之者謂之標病,生之者謂之先病,死之者謂之后病。本病未去,標病不起,先病已見,后病猶隨,故曰:本病標本,先病標先,后病標后。是故治未病者,先治其先,治已病者,先治其本,本已去而標未清者,先治其標,標已去而后未寧者,先治其后。故曰:先本而后標,先標而后后,后病不治,治之無功。故曰:要病,須要治標本先后之序。疾病有起始、終止、發生、死亡的過程,起始者稱為本病,終止者稱為標病,發生者稱為先病,死亡者稱為后病。本病未去,標病不會出現;先病已經出現,后病仍會隨之而來,因此稱之為本病標本,先病標先,后病標后。